续做好新冠病毒疫情期间常态化管理,预防交叉感染,同时合理满足患者家属的需求,对住院患者探视调整调整如下:
1、探视者请在规定时间内探视,非探视时间一律不得探视,重危病人持病危通知单可随时探视。探视时间为每周二、每周六下午2:40---5:00。
2、每次探视限1-2人,时间不超过1小时。
3、儿童严禁进入病区探视。
4、探视者请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按医院消毒、隔离制度在指定点探视,探视一般病人不得进入病室,探视危重病人经医护人员同意,可在床边探视。
5、探视者的携带物品未经允许不得带入病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