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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铜陵市第三人民医院工会委员会研究决定,铜陵市第三人民医院2023职工疗休养活动委托有资质的旅行社承接。铜陵市第三人民医院2023职工疗休养采购项目采取询价方式实施,请贵单位参加询价。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一)项目名称:铜陵市第三人民医院2023年职工疗休养服务采购项目(大约120人,具体人数以实际参加疗休养的人数为准))
(二)项目控制单价:460元/天/人
(三)项目内容:见附件采购需求
二、采购方式:询价(资格审查合格后,结合报价及服务质量综合考虑为中标单位)。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督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四、资格审查:本次采购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将在询价时由采购小组审查,请将相关资格证明资料和报价、行程安排表装订在询价响应文件中(需密封提交)。
五、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1、询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4日11时30分前递交,逾期视为放弃。
2、询价文件递送的地点为:铜陵市第三人民医院党群工作部(综合楼三楼)。
六、联系方式:
1、联系人:曹丹丹 2、电话:0562-2105672
铜陵市第三人民医院2023职工疗休养
服务项目采购需求
一、项目名称:铜陵市第三人民医院2023年职工疗休养服务采购项目
二、控制金额(单价):460元/天/人(费用包含职工休养期间的住、食、行、参观等所有费用,每批次来回交通费另计)。
三、项目要求
(一)活动要求
1、活动人数:约120人(以实际安排并参加疗休养的人数为准)。
2、活动地点:市总工会批准的长三角地区职工疗休养基地,本次活动采购两条路线,分别是1、宁波(象山)疗休养基地2、衢州(江山)疗休养基地。
3、活动时间:2023年9-10月,每批次活动时间7天(含来回路程)。
4、旅行社提供的疗养行程及活动内容必须符合市总工会相关要求;
5、旅行社按照单个疗养职工每天发生的费用提供报价,来回交通费按每批次的费用报价。
(二)服务要求
1、用车:按团队实际人数提供往返空调旅行车,保证每人一个座位。
2、用餐:包含六早餐7中餐6晚餐,中餐标准不低于60元/人,晚餐标准不低于80元/人。
3、住宿:挂牌4星以上或携程4钻(四星)及以上
4、服务:全程一站式服务和地方讲解服务
5、保险:购买旅行社责任险(120万)及人身意外保险(40万)。
6、其他:提供帽子、矿泉水等。
四、服务商资质要求(缺项的按无效投标处理,不参与评分且不作为中标单位)
(一)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提供材料并加盖公章);
(二)供应商资质证书复印件(需提供材料并加盖公章);
(三) 报价表,行程安排及解说,餐饮标准,住宿标准的格式自拟,但必须符合具体的评分要求。
(四)每批次来回交通费另行报价(格式自拟),作为后期商定具体费用的依据。
(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需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六)供应商授权委托书;
(七)投标函。
五、说明
(一)、本次采购根据旅行社提供的报价、疗养行程、服务以及食宿标准等,由医院招标采购小组打分确定两条路线的中标单位(注意:参与询价的旅行社可以同时参与两个疗休养点的询价,也可以选一个疗休养点参与询价。根据打分情况,两个疗休养点的中标单位可能是两个旅行社,也可能由一个旅行社中标)。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1、价格分(40分)
2、行程安排及解说等服务(20分)
由采购小组根据所提供行程规范性、合理性综合打分,最低15分,最高不超过20分(除了提供详细行程安排外,能提供的服务特色可以写明)
3、餐饮标准(20分)
以中餐标准60元/人,晚餐标准80元/人为基准分15分,高于该标准的适当加分(饮食标准每超过5元/人的加1分,加分项为5分)。
4.住宿标准(20分)
以挂牌4星或携程4钻(四星)的标准设基准分18分,住宿标准高于挂牌4星或携程4钻(星)的加2分(至少两晚及以上)。
(二)为保证服务质量,有效报价控制在400-460元/天/人之间,低于400元/天/人(不含400元)和高于460元/天/人(不含460元)为无效报价。
(三)参加不同基地的疗休养人数由职工自行选择后确定。
(四)根据职工报名情况具体安排疗养批次和时间,并按实际参加疗养的人数支付相关费用。每批次来回交通费以各投标人针对同一疗修养基地的来回交通费有效投标报价取算术平均值为基准值,由采购单位与中标单位在基准值上下一定范围内商定。
(五)中标单位提供的疗养行程及活动内容必须符合市总工会相关要求;必须提供正规疗休养基地发票。
投 标 函
铜陵市第三人民医院:
1、在研究了________________ 询价后,我们愿意遵照询价函的要求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实施,完成本次招标范围的全部项目内容。
2、如果你单位接受我们的投标,我们将保证在规定期内完成本招标项目的全部工作内容,并达到招标规定的要求。
3、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之日起在投标书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在此期限届满之前,本投标书始终将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随时接受中标。
4、在合同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书连同你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5、我们完全接受招标文件的规定。如有违反,你单位有权撤消我单位中标资格,另选中标单位。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单位地址及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账号(基本账户):
开户银行地址:
开户银行电话: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致:铜陵市第三人民医院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名称)授权本单位 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单位参加 铜陵市第三人民医院2023年职工疗休养活动服务项目 (项目名称)询价活动,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询价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询价、参与开标、谈判、合同签署、合同执行等。供应商授权代表在询价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供应商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特此声明。
供应商盖章:
日 期:________________
附: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号码